2月29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博尔塔拉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虚列广告费用套取资金用于其他用途,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博乐中心支公司被罚10万元;与此同时,作为相关负责人,时任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博乐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李二洋被警告并处以罚款1万元,时任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博乐中心支公司银行保险部经理的刘培培被警告并处以罚款1万元。
1月11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巴音郭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心支公司因利用保险代理人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巴音郭楞监管分局罚款6万元;蔡静时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心支公司员工,对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心支公司利用保险代理人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1.2万元。
1月3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连云港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中心支公司存在以下多项违法违规事实:1、销售误导;2、编制虚假财务资料;3、虚假承保;4、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5、未按监管规定开展许可证公示;6、对公司员工不当营销宣传行为管理不到位;7、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注销执业登记。
罚单显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中心支公司被警告并处以罚款60万元;作为相关负责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孙晓东被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高玲被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时任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中心支公司综合部经理的李汗青被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时任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中心支公司培训部负责人、城区本部经理的谷长亮被警告并处罚款1.1万元,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中心支公司人力发展部经理的李瑶被警告并处罚款0.5万元。